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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为爱而生❤为爱而亡☆

【米英】我比你想的更爱你◇短篇完结

☆给黑喵 @黑喵 的生贺

☆BGM:KinKiKids-welcome

☆近未来PARO

☆不好吃,杂文感重

☆设定是如果不遇到命定之人就停在十八岁,再也不会老去

 

文/与一

 

人要在几十亿分之一中寻找到自己的命定是多么偶然的事情。

 

我听说,早先的人类并不是现在的这个样子。他们会正常地出生、成长、变成出色的大人,接着老去。而现在——抱歉,我不知该如何向你们解释这个时代的事,浅显而言,这个时代发生的事情都是光怪陆离的,而发生在人身上的事情不过是这些光怪陆离的事之一。

不知是不是因为环境的变化,又或者是因为人类太过自私导致的恶果,遗传因子让我们变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。不,我没有要惊吓你们的意思,现在的我们外在并没有怎么变化,只是我们已经变得不会老去了。

我在古籍里看过,被称为前文明的那个时代,人还是这地球上的大自然里极其普通的存在,和任何动物一样,感受得到一种叫做爱的情感的存在。

爱不绝人不亡。

前文明的人们是以这样赞美的感情去理解爱的。那是不可被摧毁的精神支柱,支持着人们一代一代地将爱传递下去。

我想,那是种被歌颂的奇迹。

爱本身就是奇迹。

在这个时代的人大概都会这样想。

现在的我们,早就不能明白被前文明的人类称赞歌颂的,那个叫所谓的“爱”的感情是什么样的东西了。

也或许是上帝给的惩罚,他让我们寻找到自己的真爱——我们每个人的命定之人,可我们却对最基本的爱的存在都已经感到迷茫,他老人家大概对我们这些不开化的子民感到愤怒,于是他令我们在成长到十八岁之时就不会再老去。而破除诅咒的唯一办法,就是遇到命定之人。

这对于我们来说,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。

也许是因为不会爱人,不会对所谓奇迹感到心动,所以现在的人即使一直这样长生不老地活下去,地球竟然也没有因此毁灭,人口一直保持着微妙的平衡。周围的人似乎都是正常的工作,一直不停地工作,期间回去泡BAR逛街狂欢,保持着永久的青春永驻。因为一直都是18岁的模样,所以才如此放纵。

而感受到真爱,同所爱之人一起老去,那是何等被人羡慕的事。

这个时代就是这样,艳羡于“爱”这样单纯的事。

我也一直以为自己跟绝大多数人一样保持年轻,渡过那寂寞无聊的无尽时间,直到被某些意外之事结束生命的长河,或者因为厌倦而自杀。直至我最近去体检——那是我隔了许久难得的心血来潮——的时候,医生用难以置信的语调告诉我,我的骨年龄变老了一些。他非常惊喜地询问我是不是遇到了命定之人,还说他从医20年以来第一次看见活生生的正在老去的人,还顺便告诉我,他在从医以前花了一百年去做小提琴家。

我看着他那张孩子气的脸,笃定地告诉他,我并没有恋人,最近也没有过量运动折磨自己。仔细地思考了一下,我实在是无法确定是什么人正在让我老去。好在这段时间实在是懒得出门,甚至把工作换成了SOHO,遇到的人并不多。如果不出门见人,我甚至可以十天都待在家里一步不动。

我开始一个个排除。

最先开始怀疑的就是我那群朋友们,然而他们丝毫没有变老的迹象,而我脸上竟然生出了浅浅的笑纹。这让我非常愤慨,我正在为什么人变老,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,这种心情就仿佛有种要为人生孩子,孩子的父亲正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路一样莫名其妙。

在我苦苦排查了许久,甚至连只见过一面的空乘小姐和来家里装修的工人我都调查了个遍,却依然毫无线索。工作和找不到人的烦躁让我把手里的书举高,想用砸东西来抒发一下自己郁闷的心情,却又舍不得这本刚刚买到的设计大全,纠结之下,门铃响了。

迟疑了三秒,脑子里的恶魔和天使激烈地交战了三百次,最后还是放下了那本书,走过去把门打开。

我订了一个披萨来填饱肚子,送餐的小哥把手里扁平的正方形盒子递给我。

接着我愣住了。

那个人,比我上一次见到他的时候,变得成熟了许多。而我上次见到他,是在五年前。在我脑子里溢满夺过披萨盒子砸在他的脑袋上的冲动之前,我决定还是要压抑自己的心情,问他几个问题。

“阿尔弗雷德?”

“是我。”

“你怎么又回来了?”

“辞职了,回来继续在快餐店打工。”

我想他是有病,于是我朝天翻了个白眼。

“你去做体检了吗?”

“你是问我骨年龄?”

“没错。”

“恭喜你,我也变老了。”

接着我把手上的披萨盒子一鼓作气扔在了他的头上,然后用力地甩上了门。

这个男人——抱歉,我不太想称呼他的名字,他叫阿尔弗雷德,我偶然在街对面的餐厅遇见的打工人士,而据他所言,这是在体验生活。我曾经跟他聊过天,他直爽的性格让我感觉相处起来没有什么压力,加上那家餐厅的炸鱼实在太好吃,最后变成每天都要点一次外卖的依赖性症状。而每次送餐过来的人,就是他。

原来我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变老了啊。

就这样感叹着的时候,我发现自己的午餐因为刚刚的冲动,被我扔在了阿尔弗雷德的头上,不仅付了钱,还被砸在了惹得自己变老的人的头上,最后搞到中午还要饿肚子。这实在不是什么划算生意,我为此深深懊恼,反悔自己为什么要把好好的午饭给扔了出去。

我曾经朦胧地明白,我是爱着他的。

“他”——阿尔弗雷德。

只是这种感觉来得太快,又随着他无端的消失去得太快,我便再也没有在意。毕竟爱是奢侈品,钱才是必需品。对我而言,自己过得如何,本来不是与他人相关的事情。我的父母是幸运的,他们在年少之时就与彼此相伴,在我保持这样的样貌五十年之后,他们携手离开了人世。

他们是正常老去的人。

这让我一度非常羡慕,也异常困惑。

他们常同我说,如果真的遇到喜欢的人,无论如何也要去试一试,去与那个人相处。

我遵从他们的意愿,去谈过几次恋爱。可是无论是我,还是和我谈恋爱的人,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,都并没有任何变化。这是个非常令人灰心丧气的事,后来我也就放弃了尝试,将关心的重点转移到工作上。

这个世界,大概是前文明的人们理想的乌托邦,可却又太过现实。

这个一切理想和梦都能实现的时代,剥夺了人最基础的感情,让人失去生存的原动力,却又把人丢进了无视时间虚妄生命的黑洞,不得不说,如果乌托邦需要以人类做出这样的牺牲,我宁愿生活在前文明那个在现在看来几近蛮荒的时代。

这个时代,就是残酷到为你老去的资格都没有。

我叹了口气。

事到如今,让我遇到了那个可以一起变老的人,我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了。心理建设做了这么久,这玩笑一般突然降临的奇迹让我无所适从。

这时我面前出现了一行文字。

“亚瑟,要不要去约会?”

这家伙哪里找到我的联系方式?

我抹掉面前的文字打算无视,心却轻轻一动。

这不是个恋爱故事,我这样对自己说。打定主意之后,我回给他一句“去哪儿”。

他的回复很快就来了。

 

“去你的心里。”

 

FIN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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